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占地面积455亩,分校本部和西校区(原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现宁夏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基地)两个教学点。截至2023年,学院内设10个党政管理机构和11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学生4200余人,开设15个专业, 其中13个为司法、公安国控专业;法律事务、刑事执行、交通管理、司法信息技术4个专业为自治区高水平专业,建有72个校内外实验实训室。面向陕西、内蒙古等13个省区招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每年组织政法、公安干警及社会各类培训达7000多人次。现有藏书27.5万册,固定资产2.8亿元。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宁夏政法干部学校。
1980年,成立宁夏政法干部学校。
1983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批准,在宁夏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宁夏司法学校。
1987年,更名为宁夏法律学校。
1999年,更名为宁夏司法警官学校。
2002年9月,经司法部同意、自治区政府批准,升格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自治区司法厅对司法行政系统资源进行整合,将宁夏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并入该院。
2004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将原隶属自治区司法厅的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宁夏辅导总站和隶属自治区监狱局的宁夏监狱警官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该院。
2005年11月,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又将宁夏法官进修学院牌子挂在该院。
2008年,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学院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
2017年6月20日,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正式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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