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大学,简称“喀大”,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也是中国最西部的大学、欧亚大陆腹地口岸边境上的大学、“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上的大学、“棋眼”中心的大学。
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喀什师范学院(新疆创办最早的高等师范院校);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15年更名为喀什大学;1994年、2009年,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高台、新泉和东城校区。现有数十个教学单位,几十个本科专业,其中,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等多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统计、法律、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翻译和生物等多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个学科门类。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胡杨般坚韧、红烛般奉献”的大学精神,凝练了“和谐包容、励志图强”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高等教育办学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锻造了内涵深厚的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培养了十几万名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扎实专业技能的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专门人才。
喀什大学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
1962年上半年,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决定将原新疆师范学院和新疆大学合并,从中抽调部分教职员工、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在南疆喀什市组建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9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正式建立。
1963年10月,喀什师范学校搬迁,其校址定为喀什师专校址。
1978年8月25日,经教育部批准,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升格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由三年专科改为四年本科。
1982年2月19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喀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
1984年2月27日,教育部批准喀什师范学院附设业余大学。
1994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02年6月,华中师范大学与喀什师范学院达成了对口支援意向。
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
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2009年,学校再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
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2021年9月,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2022年1月6日,山东援疆喀什大学工作基地、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和喀什大学国学院、交通学院揭牌。
2023年10月,喀什大学交通学院在该校东城校区揭牌成立,学院着力培养新型交通产业、现代物流业领域人才,更好地满足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024年1月27日,喀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揭牌筹建。 8月19日,广东潮剧院(喀什大学)潮乐传承中心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5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