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现代皮革之都、著名观潮胜地——海宁,交通便利,紧临沪杭高速公路和杭浦高速公路,杭海城际铁路直达学院,离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临平直线距离10余公里。学院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生活设施优良,校园环境幽雅,是浙江省“绿色学校”。截至2023年4月,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教学研究单位11个、行政教辅单位15个,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000余人。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有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法学、外国语言文学和新闻传播学等六个应用型学科。近年来,学院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5个,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11项,立项省级及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3项、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19项,教师主编各类教材32本,开展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53项。现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8门、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项、省级“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项、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试点11个。
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育人,加强校地合作,与海宁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成立校地合作委员会,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行业学院和研究院,建有“时尚产业学院”和“人工智能产业学院”2个现代产业学院,拥有8个院级智库,获批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14个实验实训中心、83个实验室,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82家,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构建了凸显经管特色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效明显,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率连续多年居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前列。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等多项指标多年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前身是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为民办二级学院;同年9月,学校招生。
2001年10月,学校通过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
2004年11月,学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为独立学院。
2005年1月,学校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
2010年8月,学校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
2013年4月,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学校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
2015年,学校获批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
2017年,学校顺利完成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巡回诊断检查。
2018年,学校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19年10月,学校获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