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官学院是湖北省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其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中央第二民警干校、湖北省公安学校、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
1984年4月,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正式开展公安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5月,学校在全国省属公安院校中率先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并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警官学院自建校以来,为政法公安机关和其他行业培养培训了15万多名业务骨干和专门人才。校友遍布全国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更有许许多多校友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截至2023年5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
1949年7月,湖北警官学院的前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成立。
1953年,扩建为湖北省公安学校。
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
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
1957年,中央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改为中央第二民警干部学校,湖北省公安学校分出,于汉阳月湖堤独立建校。
1959年,中央第二民警干部学校撤销湖北省公安学校迁至现校址。
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
1981年,在中专班基础上扩建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并与省公安学校合署办学。
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
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
2005年4月,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2012年7月,获批开展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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