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在继承内蒙古大学品牌学科专业优势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2023年6月官网显示,设有艺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环境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10个院部,开设了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科学、汽车服务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软件工程27个本科专业,形成文、理、工、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会计学、绘画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学院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秉承“立德立学、创新创业”的办学宗旨,按照“立足北方、育人育才、创业实干、特色办学”的发展思路,坚持创新引领,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宽厚、实践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院正不断开创建设有特色、高质量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新局面。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30%的在校生每年可获得该项奖励,最高项奖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我院国家助学金申请最高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自治区级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级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根据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可申请金额最高为12000元/年。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008年5月7日,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大学举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的批复》(教发函〔2008〕144号)文件,标志着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已获得办学资格。
2008年11月28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共青团、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委员会和学生会成立。
2012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内学位【2012】5号)文件,同意新增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