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地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位于风光秀美的浑河南岸。学校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756米的亚洲第一文化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风景园林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造价、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测绘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环境设计等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动化、环境工程、动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科技平台,还有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部级重点学科,省级现代产业学院。辽宁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辽宁省易班发展中心)落户于学校。学校本科招生实现了国内一批次省区全覆盖。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行业就业特色显著,国企就业和世界500强就业状况良好,考研升学率连年提升,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态势稳定。
学校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受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委托牵头成立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学校与美国班尼迪克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美国马赫西国际大学开展管理学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学校获批与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引入ISEC(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加快国际化课程体系建设。
1948年4月,学校的前身、一所为新中国培养军事工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伴随着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诞生于吉林敦化。
1949年,学校迁至沈阳。
1977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两所中专合并组建辽宁建工学院,由辽宁省领导。
1978年10月,学校划归国家建筑工程总局领导。
1984年7月,学校更名为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1993年12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2次会议批准沈阳建筑工程学院结构工程、建筑设计及理论、计算力学3个学科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因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学校划转辽宁省,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
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建筑大学。
2013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五个一级学科同时获得博士学位授权,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几代建大人为之奋斗的梦想。
2014年,经国务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批准学校建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7年“双一流”建设中获得重要成果,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土木工程等5个一级学科获批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2018年,学校申报的“现代建筑工程装备与技术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成为国家“111计划”高校成员之一。
2025年4月,沈阳建筑大学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5年4月,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与沈阳建筑大学校协合作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在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举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5年5月,请以官网为准!